闽江学院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现有4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61.84万平方米。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近1.6万人;设有15个二级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点,开设本科专业66个,涵盖经、法、文、史、理、工、管、艺等八大学科门类;建有省一流学科(高原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应用型学科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7个,省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3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拥有省级教学、科研及高端外专团队12个,国家级、省部级人才102人(含柔聘)。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90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品德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5.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双师双能型教师要求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详见具体岗位与要求序号3);新闻传播学院教师要求硕士学历学位且具有正高级职称(详见具体岗位与要求序号5);
符合学校闽都学者卓越教授、特聘教授、拔尖人才者按照闽江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成果特别突出的优秀博士、博士后(人文社科类40周岁及以下,理工类35周岁及以下);(2)博士副高(人文社科类45周岁及以下,理工类40周岁及以下);(3)博士且正高,或海外助理教授及以上相应职务的博士,或省级人才及学术水平相当者(人文社科类50周岁及以下,理工类45周岁及以下);(4)国家级人才及学术水平相当者(55周岁及以下);(5)双师双能型人才要求正高年龄45周岁及以下,副高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达到学校要求的业界水平。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人员年龄从2021年3月1日起计。
二、具体岗位与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科或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闽江学院教师 |
35 |
1.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日语翻译、商务日语; 2.中国史、文物与博物馆学、考古学、文物学、博物馆学、科学技术史;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戏剧与影视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美学、汉语国际教育或汉语言文学及应用语言学; 3.新闻传播学; 4.民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金融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经济法、社会学; 5.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思想政治教育、世界史、心理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管理学; 6.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统计学、旅游管理、技术经济与管理; 7. 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美术学、艺术学。 |
1.外国语言文学要求英语或日语专业或方向; 2.社会学要求社会工作方向; 3.设计学、艺术学要求为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和动画设计、服装设计或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平面设计等相关专业或方向; 4.音乐与舞蹈学要求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合唱与合唱指挥、声乐、管弦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或本硕阶段为视唱练耳方向; 5.新闻传播学要求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新媒体、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相关专业或方向; 6.工商管理要求文化产业管理方向,采供管理(供应链管理)或商业数据分析方向、创新创业方向、商务人工智能方向; 7.应用经济学要求国际贸易或财政学、税收学专业及方向。 |
2 |
闽江学院教师 |
30 |
1.软件工程、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信息与通信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网络安全、信息安全; 2.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学、有机化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城市规划 3.物理学、海洋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4.统计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
3 |
双师双能型教师 |
6 |
纺织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设计学、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音乐与舞蹈学、纺织服装专业群、跨境电商专业群、信息技术和智能应用专业群等应用型学科或专业 |
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为副高及以上职称,且要求达到下列业界水平之一:1.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2.获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特等奖(前8名)、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3.获国家级专利奖金奖(前3名)、省级专利奖特等奖(前3名)、国家专利奖优秀奖、省级专利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第1名);或省级专利奖三等奖2项(第1名)。 4.获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5.获得与本人从事学科方向相近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第1名)2项以上;或获得与本人从事学科方向相近的软件著作权3项及以上。 6.本人所撰写的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单位采纳1项。(需提供采纳部门的有效文件证明,并经校科研处认定。) 7.主持1项国家级或全国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且该标准、规范或规划已得到实施。 8.在知名企业从事技术管理2年及以上工作,具有丰富的工程项目经验且参与政府各部委厅、行业科技研发项目(排名前5),或具有计算机权威认证的高级证书且项目管理经验丰富。 9.获得省级、国家级协会设计、技能(排名第1)等相关奖项; 10.具有二级及以上美术师、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等资格,且近5年有作品获过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专业竞赛奖项,或省级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专业竞赛奖项2项以上,或作品被省级以上美术馆(含工艺馆)收藏、或设计成果被相关机构采用。或获得“金钟奖”、“文华奖”省级一等奖以上两次奖励,中央电视台举办的中国音乐电视大赛或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得者。 |
4 |
海洋研究院科研人员 |
16 |
1.海洋科学、生物学、基础医学、植物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食品安全等相关学科; 2.物理海洋学、海洋物理、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控制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等相关学科 |
要求具有下列研究方向之一: 1、要求藻类遗传与育种、藻类生物技术、藻类基因工程、藻类生理与发育、生物信息学研究方向; 2、要求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结构生物学、生物医学研究方向; 3、要求海洋环境与工程、分析化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与管理、新兴污染物等生态修复研究方向; 4、要求海洋波动领域、海洋探测技术与方法、模式识别、自动控制研究方向。 |
5 |
新闻传播学院教师 |
1 |
新闻传播学类 |
1、要求本硕均为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毕业,且硕士毕业学校为新闻传播学学科排名B+及以上(参照教育部学位中心颁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报告); 2、要求硕士学历学位,具有正高级职称,广告学教学经验5年及以上。 |
6 |
规划工作人员 |
1 |
高等教育学、比较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史、教育政策与管理 |
要求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 |
7 |
实验实训中心工作人员 |
1 |
化学、材料学、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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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待遇
校内待遇按照学校修订后的待遇实行;符合福建省、福州市人才项目条件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四、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将相关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学术水平或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从信息发布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五、资格审查
1.各学院、各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后将审核情况报送学校人事处、人才办,并通知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
2.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六、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符合闽都学者骨干人才、学术新秀及优秀博士面试考核办法:
(1)主要考核教学能力(40%)、科研能力(40%)、综合素质(20%),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教学能力通过现场教学(片段教学或说课)方式进行考核;科研能力通过个人科研规划报告与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综合素质通过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考核。
3.符合闽都学者卓越教授、特聘教授、拔尖人才条件人才考核办法:
主要通过邀请校内外专家召开现场论证会或建设研讨会等方式考核拟引进人员专业水平、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能力,提出引进意见与建议;
拔尖人才还需通过现场教学(片段教学或说课)进行教学能力考核。
4.如属技能型或双师双能型等特殊人才,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考试考核办法且考官要有业界人员参与,考核具体办法须经学院、部门集体研究并报学校审核同意。
5.教育科研类引进生的考核按照《福建省引进生暂行规定》和相关政策执行。
6. 加大双师双能型教师引进力度,优先从行业企业中引进具有学科背景的应用型人才。
七、确定聘用人选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各用人单位将详细考核情况、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处(部、院)务会研究同意后的聘任意见提交学校,经人才办、人事处等有关部门复核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确定聘用人选,并发文报备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教育科研类引进生按照《福建省引进生暂行规定》和相关政策执行。
八、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闽江学院负责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对考试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相应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核查。
2.监督电话:0591-83761523(闽江学院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邮编350121)
咨询电话:
人事处彭老师、林老师 0591-83761116,电子邮箱:mjxyrsc@163.com,jklhrsc@126.com
人才办杨老师、刘老师0591-83760945,电子邮箱:mjurcb@163.com,jklhrsc@126.com